我們的很多產品產生出來,都是需要經過專業的檢測的,那么在檢測當中難免有一些不可避免的亂象。如何去緩解才能幫助我們的醫療器械檢測得更快呢?申請醫療器械產品的檢測報告有什么要求?下面就給大家介紹一下。
一、如何緩解醫療器械檢測的亂現象
1、增加檢測機構選擇的透明性
醫療器械公司不希望摸盲盒,他們希望盡早知道合作機構清單和選擇規則,也給企業自主選擇的權力。
2、提供眾多檢測套餐式服務
能否針對特定情境,根據過年經驗,開發出一些針對性很強的檢測套餐,幫助企業進行綜合服務,比如新產品研發檢測套餐,產品注冊檢測套餐,生產檢測套餐等等。
3、提高本地化服務
一是客戶希望檢測機構本地化,更容易溝通,二是檢測是專業服務的開始,而不是結束,它意味著未來更多的從產品全生命周期的服務的開始,這需要更加的本地化服務能力。
二、申請醫療器械產品檢驗報告有什么要求?
1、按照《醫療器械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體外診斷試劑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的要求,申請注冊或者進行備案提交的醫療器械產品檢驗報告可以是申請人、備案人的自檢報告,也可以是委托有資質的醫療器械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依檢驗形式可以分為全項目自檢、部分項目自檢+部分項目委托檢驗、全項目委托檢驗3種情形。
2、對于全項目自檢和部分項目自檢+部分項目委托檢驗的情形,檢驗工作應當按照《醫療器械注冊自檢管理規定》的要求開展,申請注冊或者進行備案時應當按照《醫療器械注冊自檢管理規定》“四、申報資料要求”提交。
對于全項目委托檢驗的情形,檢驗工作應當參考《醫療器械注冊自檢管理規定》“三、委托檢驗要求”開展,申請注冊或者進行備案時應當提交以下資料:
(1)有資質的醫療器械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
(2)境外注冊申請人委托中國境內代理人辦理委托檢驗的,應當在中國境內指定代理人的委托書中寫明委托代理人“依據擬申報注冊產品的產品技術要求,在中國境內委托有資質的醫療器械檢驗機構對擬申報注冊產品進行檢驗”,代理人承諾書中應寫明對應內容;
(3)上述資料均應由注冊申請人或代理人簽章,文件格式應當符合《關于公布醫療器械注冊申報資料要求和批準證明文件格式的公告》(2021年第121號)附件4、《關于公布體外診斷試劑注冊申報資料要求和批準證明文件格式的公告》(2021年第122號)附件3的要求。
以上就是如何緩解醫療器械檢測的亂現象和申請檢測報告的要求的介紹,感謝觀看